“ easy!”
“还会拽英语啊!”
“那是!”
两个人说说笑笑,向着外面走去。
刘国伟心中感慨万千。
妻子王淑芬对生活质量要求比较高,无肉不欢, 最爱吃鱼;但是她的闺蜜刘妍希则不同,最喜欢的菜,永远都是那么几个素菜。
不是因为鸡鸭鱼肉不好吃,而是因为知道他们这一家子比较困顿,经济上不富裕,知道挑便宜的吃。
买菜很快,但是路上需要花费不短的时间。
等他们再次回到出租屋下,已经过去了十五分钟左右。
带着刘妍希上楼,打开出租户,里面和之前已经不同。
显然沈菲菲偷偷回来收拾过。
这个小妮子,真是太机灵了。
“快去做饭吧,我等你!”
“你放心,包你满意!”
菜的样式比较简单,做起来很快。
刘妍希狼吞虎咽地吃着。
“我就喜欢吃你做的饭,味道超级对我的胃口,比学校食堂的好吃多了!”学校食堂的菜,通常情况下味道都不怎么好。
无法跟刘国伟的手艺相比。
熟能生巧,刘国伟一直在家里担当这主厨的角色,所以厨艺技能不赖。
饭后,刘妍希拿起来手机,坐在床边的凳子上一边看着,一边等待王淑芬的归来。
时间如同流水一般流逝。
刘国伟几次欲言又止,想要告之实情,却又感觉无从说起。
他很珍惜这个朋友,担心这位朋友就此离开。
到了快十点,刘妍希眯了眯眼睛,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表,“我这个闺蜜,也太辛苦了!都几
点了还不回来!”
刘国伟斟酌了一下言辞,说道:“小包子啊,你的闺蜜加班回来都不知道要道几点了,我先送你过去吧,改日你再过来!”
刘妍希的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,“哼,闺蜜不在,你就欺负我吗?这么晚了,我怎么回去?到学校宿舍都关了,让我睡大街上啊!”
刘国伟擦了擦额头上的汗,“要不要到外面给你开一个单间?”
“哟,刘国伟!几天不见,你变了!花钱都这么利索!外面的小旅馆难道是你家开的吗?我再等等就好了,到时候,你去地板上睡!哈!”
刘国伟的回忆被勾起。
跟王淑芬刚结婚的时候,如胶似漆,你侬我侬。
找到出租屋,找到工作,生活虽苦,日子却甜。
刘妍希也刚来上大学,在有空的时候,经常来找他们。
每一次,刘国伟都会睡在地板上,她们两个好闺蜜则睡床上。
有道是小夫妻刚刚结婚,正是分不开的时候。
王淑芬睡到半夜,会偷偷爬起来,钻到刘国伟的被窝里。
那个时候,他的被窝对王淑芬还很有吸引力。
而每一次亲密接触,刘国伟的表现都很好,王淑芬经常夸赞刘国伟。
就算是刘妍希来了,王淑芬也会偷偷摸到他的被窝里,两个人干柴烈火,轰轰烈烈。
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,某天晚上,两个人正在奋战,刘妍希醒了。
她打开灯,要去上厕所,结果看到了地板上粘在一起的两个人,俏脸顿时通红!
刘国伟跟王淑芬也很尴尬。
那一次过后
,刘妍希就很少过来。
就算过来,也不会留在这里过夜。
距离刘妍希上次来,已经有了快半年。
这半年来,发生了太多的事,让刘国伟唏嘘不已。
那段回忆难忘,至今想起依然会心潮澎湃。
可惜物是人非,老婆早已改变,再也不是那个会为他笑为他流泪的年轻姑娘。
成了一个爱慕虚荣,追求物质,红杏出墙的庸俗女人。
虽然还未曾到民政局离婚,两人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,自从那天王淑芬出走后,就再也没有回来过。
十点多了。
刘妍希在床上半躺着,比较紧张:“淑芬应该要回来了吧?”
“可能吧!”
内心郁闷的刘国伟,抽了两只烟。
外面的校服已经被刘妍希给脱掉,露出了淡白色的t恤,上面画着精灵宝贝的图案。
两只腿微微蜷缩着,小脚丫露在外面,跟曲舒洁的脚丫有一拼,白皙且精致,时不时脚指头还会动上两下,俏皮可爱,脚踝处绑着两根红绳。
由于一直在上学,未曾经历过风吹日晒,所以肤色比王淑芬要更好一些,皮肤也更紧致,白皙的皮肤在昏黄的灯光下,微微发光。
她已经将手机放到床边,拿起来一本工商管理的书,看了起来,时不时推动一下